根据《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南方学院教务〔2025〕134 号)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院2024-2025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
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本单位转专业工作。
组长:丁建新 联系方式:020-61787319
组员:邹文婕、何雁、牛文培、刘悦怡、黄丽婷、吴雅菲
秘书:黄文捷 联系方式:020-61787322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确有专长、志趣或特殊困难的本科生,可申请转专业;
(二)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:
1.招生阶段中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;
2.拟转入专业和拟转出专业不属于同一录取类别,即艺术类学生和体育类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,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;
3.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、暂缓注册等学籍状况的;
4.处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阶段、新生入学报到阶段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后学年不得申请转专业;
5.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。
(三)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
(1)符合《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南方学院教务〔2025〕134 号)的相关规定者均可申请;
(2)转入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;
三、选拔方式
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外国语学院的面试,并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四、工作流程
(一) 申请时间与申请方式
按照《广州南方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南方学院教务〔2025〕134 号),学生在每学期第二学期第5周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请。
(二) 资格审核及结果公布
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每学期第二学期第6周内对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外国语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核结果。
(三) 选拔工作安排
参加学院统一的转专业面试。
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 3 月 25 日下午14:30-16:30,地点待定。
(四)选拔结果公示、公布、报送
(1)每学年第二学期第7周内公示拟录取结果。具体时间待定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(2)每学期第二学期第8周内将拟录取结果报送至学校教务处。
六、其他事项
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,若有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放弃转入,学院不再进行补录。